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热点问答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4 08:28:20
摘要:2017年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六项减税政策,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纳税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对现行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的范围,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1.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哪些? 答:目前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的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问:什么是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 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问:如何计算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答: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4.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5.问:什么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征收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财务核算情况确定。查账征收企业使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企业使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类)。 6.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问:新办企业当年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吗? 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8.问:我公司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能否享受优惠? 答: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9.问:小型微利企业本年第一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第二季度预缴时可否享受优惠? 答:小型微利企业在2017年第一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第二季度预缴时仍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一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而第一季度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10.问: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汇算清缴时可否享受优惠? 答: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计算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小于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抵缴以后年度的所得税。 11.问: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1)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2)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3)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12.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预缴申报时如何填报减免税? 答:(1)查账征收企业 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第2、3行填报主表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与15%的乘积。 (2)定率征收企业 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第17行填报“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 注:目前税务机关的网上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模块、各类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已设置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自动计算功能,方便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13.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如何填报减免税? 答:查账征收企业填报A1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将减免税额填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核定征收企业填报附表《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取整数)、46行“资产总额”(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两位)、47行“所属行业”(填列“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 减免税额计算方法: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14.问:小型微利企业能否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小微企业能同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免税收入、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工资加计扣除优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等,但除了符合条件的免税收入外,其余优惠必须是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才能享受。 不能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